小弟雖然人在北京,但一直都很留意香港的新聞,最近政府正為2011年版權(修訂)(網絡23條)條例立法,並打算在下個月初在立法會通過這條條例。
記得之前唐唐的改圖,或者那些改歌嗎?當立法之後,唔單止改圖人,如果share人地嘅改圖/youtube片,即使版權持有人不告你,政府都可以告你。美其言就是保障版權人的利益,但實際上就是扼殺自由和創意,抹殺所有二次創作,更會成為政府大財團打擊異已的手段,造成白色恐怖,以後就沒有人夠膽二次創作!最離譜就是署長話先通過左,之後再諮詢番要唔要豁免。根本是本末倒置!!!
小弟希望大家真係可以為自己發聲,反對網絡23條!!!!